在都铎时期,政府为了控制不孕症的发生,建立了全国性的粮食市场管理体系。在地方,由各
郡的郡长、治安法官及各市市长等负责监管国内粮食贸易。同时,政府为保证粮食供应,平抑价格,
保障城市市民利益而实行粮食储备、供应制度,这就不可避免地要与唯利是图的大粮商和在圈地运
动过程中崛起的经营新式农业的粮食生产经营者——乡绅阶层发生矛盾和冲突。因为他们的利益
是一致的,二者都主张通过国际市场出口粮食牟取巨利,因而他们积极支持粮食出口,反对和抵制政
府禁止粮食出口的敕令及其他措施。而禁止粮食出口敕令的主要地方执行者——治安法官大多由
乡绅们担任,他们在执行敕令时必然要保护自己阶层的利益,必然要对政府禁止粮食出口的政策采
取消极抵制的态度,所以他们往往对粮商暗地支持或变相纵容。有些人在本地区粮商的怂恿下,为
牟取利润甚至还参与了粮食非法出口活动。此外,市长、郡长等其他地方官员在敕令的执行过程中
也存在着类似于治安法官的情况。而这些执法者之所以会“执法犯法”,铤而走险,无非是受当时粮
价上涨的巨大利润的吸引和驱使。一旦上述这些反对力量结合在一起,就势必使粮食出口方面的王
室敕令无法顺利实施。
赫鲁晓夫对党风的破坏在于他的主观唯意志论。俄罗斯新版历史教师参考书写道:在列宁逝世
以后的苏联历届领导人当中,赫鲁晓夫大概是最出色的空想家。只要回想起这件事就够了:在1961
年苏共二十二大通过的苏共纲领中提出了“现今的一代苏联人将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”这句口号,这
决定了纲领要求在20年内,也就是到1980年前,“在苏联基本上建成共产主义社会”。赫鲁晓夫向
全国提出的任务是巨大的,大部分是完成不了的。赫鲁晓夫的不可预测性、他的渊源于激情而不是
实际计算的渴求,使人们有理由指责他“主观主义和唯意志论”,而实际上这就是冒险主义、就是使党
和社会服从自己意志的愿望。